支付寶和微信要實名製了?據悉支付寶微信實名認證7月1日起正式實施哦,想了解具體相關信息可以往下看,要知道的是未實名認證的用戶無法使用餘額進行支付、轉賬、發紅包等相關支付。以下是詳細報道,速速圍觀!
去年12月,央行公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其中規定,支付機構應根據客戶身份認證情況將個人網絡支付賬戶分為三類。
新版辦法特別新增了一類支付賬戶,隻通過一個外部渠道開立的Ⅰ類支付賬戶,賬戶餘額可用於消費和轉賬,但限額僅有1000元。
央行相關人士表示,追加身份認證並非要客戶去相關部門證明“我是我”,而是要求支付機構去證明“你是誰”,客戶隻需在網上填寫相關信息,由支付機構想方設法去驗證。
辦法規定,通過3個驗證渠道的Ⅱ類賬戶可以消費、轉賬,年支付額度10萬元;通過5個驗證渠道的Ⅲ類賬戶,除了可以消費轉賬外,還能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產品,年累計交易額最高可以到20萬元。
以支付寶為例,支付寶從上周而開始采取陸續邀請非實名用戶進行賬戶信息完善的方式落實實名製要求。
微信日前也發出了完善賬戶信息公告,也就是說,很可能和支付寶一樣,如果你的微信沒有進行實名認證,7月1日後也將就無法正常使用“餘額”進行微信支付、轉賬、發紅包!
從《辦法》要求看,通過一種途徑實名認證的微信客戶依舊能夠使用零錢賬戶收發紅包,但累計發紅包的金額不得超過1000元。如果發紅包金額已超過1000元,還要繼續使用支付功能,則需要追加多種高身份認證方式成為Ⅱ類或Ⅲ類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