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開發的“強製報告App”上線試運行。據悉,這是最高檢、團中央等九部門下發《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製報告製度的意見(試行)》以來,全國首個強製報告App。
“強製報告App”是一個專門舉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線索的智能平台,可從App端、PC端、微信端3個端口登錄。該App能同步上傳照片或視頻,方便及時收集證據。舉報線索上傳後,由九龍坡區公安分局統一受理,係統會發短信提示管理員受理,確保3日內回複報告人、3個月內回複處理過程或結果,檢察機關將全程監督。
該App將對報案人、舉報人、涉案未成年人的身份、案情等信息資料嚴格保密,切實保護隱私。《九龍坡區關於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製報告製度的實施辦法(試行)》要求,九龍坡區相關部門、街鎮和居村民委員會,中小學、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醫療機構以及旅店、賓館等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組織的工作人員應當下載安裝“強製報告App”,明確其發現並報告的責任義務。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別是性侵犯罪具有隱蔽性強、發現難的特點,需要社會各界尤其是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能和與未成年人接觸密切的從業人員及時發現和報告。作為一個專門舉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線索的智能平台,“強製報告”APP具有舉報方便、受案快捷、查處及時、監督同步的功效,能同步上傳相關照片或視頻,方便及時收集證據。APP對於報案人(舉報人)、涉案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資料采取嚴格保密措施,切實保護隱私。
強製報告的九種情形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隱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損傷的;
(二)不滿十四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懷孕、流產的;
(三)十四周歲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懷孕、流產的;
(四)未成年人身體存在多處損傷、嚴重營養不良、意識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淩、虐待、毆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五)未成年人因自 殺、自殘、工傷、中毒、被人麻醉、毆打等非正常原因導致傷殘、死亡情形的;
(六)未成年人被遺棄或長期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
(七)發現未成年人來源不明、失蹤或者被拐賣、收買的;
(八)發現未成年人被組織乞討的;
(九)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麵臨不法侵害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