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是大家很關心的問題,近期醫保個人賬戶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和子女就醫費用的話題引起大家的廣泛關注和談論,下麵就來詳細說說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裏的錢怎麼用,適合用於哪些場景。
1、在定點醫院看病、住院
不在醫保報銷的範圍內、需要由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可以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美容、健美、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以及各種減肥、增胖、增高等非疾病治療類費用除外)
2、在定點醫療機構接種預防性免疫二類疫苗
如宮頸癌/HPV疫苗、流感疫苗等的醫療費用,可以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
3、在定點藥店
購買藥品(準字號藥品、中藥飲片)、醫療器械(食藥監械字、藥監械字)和消毒用品(衛消字)時,可以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
4、辦理家庭共濟
從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結餘資金中,劃出部分資金(2000元以上的部分)設立家庭共濟子賬戶,可以把醫保個人賬戶裏的錢就可以給家人(父母、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係親屬)用。
不僅可以用來幫家人繳納居民醫保費用,還能用來打疫苗、體檢、購買商業保險等。
5、在規定的健康體檢機構
進行健康體檢的費用可以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
6、購買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不具有理財投資性質的商業健康保險
也可以使用醫保的個人賬戶支付。
醫保個人賬戶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和子女就醫費用說明
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原則上控製在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逐步調整到統籌地區根據本意見實施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可以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個人賬戶不得用於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保障範圍的支出。
嚴肅查處“掛床”住院、誘導住院等違法違規行為。
加快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平台建設,推進門診費用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通過協同推動基層醫療服務體係建設等,引導參保人員在基層就醫首診。
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實施辦法,指導各統籌地區推進落實,可設置3年左右的過渡期,逐步實現改革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