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專家們一致呼籲家長們不要對孩子動手,以至於打罵孩子的行為被大家看作是“洪水猛獸”,誰家的大人要是打了自家小孩,甚至會引來周圍的人的鄙視。不得不說,在是否應該體罰孩子這個問題上,大多數中國家長的做法和心態,還是相當正確的。
但是,平心而論,哪個家長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沒動過打孩子的念頭呢?當孩子淘氣過頭的時候,當孩子在外闖禍的時候,當孩子屢教不改的時候,當孩子大逆不道的時候,家長們很難抑製住自己激動的情緒,做出動手打人的舉動也不難理解。如果在一些情況下,我們實在沒忍住打了孩子,那我們要怎樣做,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護孩子,把傷害降到最低呢?
爸爸媽媽之間要相互配合
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是我們在處理日常生活中各類問題時經常會使用的方式。在教育孩子這件事上,我們也可以使用同樣的方法。如果真的打了孩子,請記住,爸爸媽媽之中,最少要有一人,要及時給予孩子關愛和照顧,不要將孩子徹底推向父母的對立麵。
隻有這樣,我們和孩子之間的矛盾,才有可能“化幹戈為玉帛”,孩子知道了家長的用心良苦,家長也及時保護了孩子。打完就走,不管不問,是非常愚蠢的做法。這樣做的後果,隻會導致孩子不但沒有認識到自己的問題,反而加重了自己對家長的偏見,從而為後麵可能出現的其他問題埋下禍根。
打罵的象征意義要大於實際意義
通俗的講,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嚇唬嚇唬就好,別真的“下死手”。像我們這種上了歲數的人,多數都能回憶起自己小時候被家長體罰的經曆,現在想想,當時還真有點“血肉橫飛”的味道。先不說這類打罵孩子的行為會對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多大影響,單就身體上所感受到的疼痛,就足以給孩子造成巨大的傷害。
如果真的忍不住想打孩子,記住,象征性地出手即可。可能有的家長會說,這樣打孩子,孩子真的能吸取教訓嗎?這就得聯係到我們剛才說過的觀點了。家長之所以會這麼問,是因為他們還是覺得打一頓是可以解決問題的。隻要將打罵和教育孩子之間的關係理清楚,相信每個家長在實在忍不住出手的情況下,都不會去下狠手打孩子的。
絕不能將打罵作為解決問題的方式
我們隻要適當聯係我們的日常生活,就會發現,以暴製暴從來都不是問題的最優解。我們在平時,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矛盾和問題,但無論是夫妻之間、父母之間、朋友之間、同事之間,甚至於是陌生人之間,“動手”都不是我們解決問題的首選方式。
同樣的道理,打罵從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孩子身上出現的各類問題。所以家長們在思想上一定要糾正一個誤區。有些家長認為,孩子不聽話,打一頓就好了,這是絕對錯誤的。隻要家長心中還有類似的想法,那麼打罵孩子的行為就有存在的可能,打罵對孩子就有可能造成傷害。
1.後腦勺
知名神經外科專家說:“後腦勺,有人的呼吸中樞在那裏,(就是)延髓,如果打的時候,造成呼吸中樞震蕩,可以引起一些呼吸衰竭的並發症。”
2.太陽穴
專家認為:“太陽穴那個位置,這個位置被打過之後,因為它的眶內壁是比較薄的,在震蕩的情況下,可以出現骨折,骨折對視神經發育也是不利的。我們臨床上就發現過,一巴掌打失明的情況。”
3.擰耳朵
專家認為:“這個如果打過之後,可以造成鼓膜穿孔,影響小孩的聽力發育。”
4.打屁股
專家認為:“這個小孩的脊髓和脊柱發育不夠健全。我們經常出現打屁股或者打腰部這種情況,這是不提倡的,因為可以造成小孩的脊椎損傷。到老年的時候,脊髓結構不穩定,可以出現一些椎間盤突出之類的疾病。”
5.拽頭發
專家認為:“拽頭發用力過大,易引起化膿、感染。
又到了開學季,媽媽群裏不時出現這樣的問題:“我家孩子性格內向,剛上幼兒園被別的小朋友欺負怎麼辦?”
這個問題可以說是每個父母都擔心的共同點,有的媽媽會說:“我教我家孩子被欺負了就打回去!不打回去對方不知道厲害,下次還欺負我們。”有的媽媽會說:“教孩子以暴製暴不是好辦法,還不如讓孩子離他遠一點,這樣喜歡欺負人的孩子,遲早有比他更厲害的欺負回去。”
也有媽媽說:“孩子被欺負要告訴老師啊,班裏那麼多孩子,老師根本看不過來,你不告訴老師老師就是知道了也不會特別在意,因為孩子眾多,老師也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似乎每個人的話都有一定的道理,那麼初上幼兒園的孩子被人欺負,我們是教孩子打回去,還是用更合理的方法教給孩子去解決問題呢?
理性看待幼兒衝突,不強化“弱勢地位”
近些年來,“校園霸淩”這個詞時常會出現在我們的視線裏,看多了校園霸淩的新聞,“孩子是否被霸淩”這個問題,也成了有孩子的父母在孩子社交過程中最在意的一件事了,可是對於年幼一點的孩子,我們如何分辨是孩子之間的“正常衝突”還是孩子真的被“霰淩”了呢?那麼家長可以通過以下兩點來分辨:
是否帶有惡意的、持續的的衝突
首先我們要明白“欺淩”這個詞的定義:欺淩是指蓄意並反複作出的惡意挑釁行為,這種惡意行為包括:肢體,言語或非言語性的傷害,旨在令他人受傷或感到不適。
剛剛上幼兒園的孩子,年紀還很小,應該不會有這麼複雜的思想,這個時候的孩子大多是因為“你搶我玩具”或者“你占我位置”之類的小事發生衝突,通常情況下經過老師的協調很快就能解決矛盾、化解糾紛,不會上升到惡意、持續的衝突狀態。
是否存在力量懸殊的雙方之間的衝突
但凡遇到欺淩事件,大多是被欺淩者跟欺淩者相互之間力量懸殊較大,比如欺淩者身材高大,被欺淩者身材矮小;欺淩者性格強勢,被欺淩者懦弱怕事;欺淩者有固定的小團體勢力(幾個人欺負一個人),被欺淩者勢單力薄等等情況,對於剛上幼兒園的孩子來說,年齡差距不大、身的生長發育懸殊不會太大,先天條件方麵不會構成太大的欺淩成因。
有科學家認為胎兒在母體內六個月前後就開始出現胎動,這其實就是胎兒對外界刺激做出的反應,也是一種社會交往的表現,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人天生就是有交往需求的,兩三歲自我意識萌牙的階段,更是需要一定的人際交往來滿足自己的心靈需求。
如果父母不加分辨就強加幹涉,看到孩子跟別人發生一點衝突,就生怕自己孩子“吃虧”,給孩子強加上“欺淩他人”或者“被欺淩”的標簽,那麼孩子就無法擺正自己的心態,不知道如何有效地解決與他人發生社交衝突時遇到的問題。